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24届师范类专业学生教育实习工作的通知》要求,教育学院2024届师范类专业学生,包括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含本科、专升本)2个专业,20小教96人,20学前本科28人,20学前专升本120人,共244人将于2022年2月20日起赴各实习学校进行为期一个学期的教育实习。为规范教育实习管理,加强质量监控,提供教学质量,实习安排和管理要求在“校友邦”实习实践平台上完成,具体见“校友邦”平台各角色操作手册。为做好教育实习的各项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教育实习目的和意义
教育实习是师范类专业的一门必修课程,是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一个学习过程,是师范教育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的体现,是全面检验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教育实习的目的是检查和巩固学生所学的教育理论、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进一步加深对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理解,提高对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当一名人民教师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使学生初步了解小学和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特点,了解素质教育与基础教育改革的新进展及新时期对教师的要求,同时培养学生独立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
二、教育实习的组织领导
组长:曾学锋、胡忠光
副组长:梁尔铭、周光培、于文军
成员:教育学教研室全体教师、学前教育教研室全体教师
主要职责:制定教育实习工作计划、教学大纲及试讲方案;联系并确定师范类专业实习基地接受实习生人数;配备实习指导老师;开展教育实习动员大会;组织实习生学习有关教育实习的管理文件;督促实习的各个环节,掌握实习生的实习情况,指导实习生的实习活动,解决实习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评定教育实习成绩,总结教育实习工作;组织召开教育实习经验交流讨论会;开展学院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活动。
二、教育实习总体安排
(一)实习手册制定与发放
教务处于2022年12月12日前会提供的师范专业教育实习模板,请各专业实习工作负责人于2022年12月24日前结合专业特点和要求自行完成实习手册的修改、印制和发放。
(二)实习时间的安排
1.原则上要求实习生于2022年2月20日启抵达实习学校报到,但报到时间不能晚于2月24日。实习时长为16周,原则上2022年6月10日结束实习,6月10日返校,最晚不能超过实习学校放暑假时间。(实习生具体返校时间由带教老师与实习学校沟通后报学院审批确定,然后由学院报教务处备案。)
2.顶岗实习的学生报到时间由学生本人与实习学校沟通确定,但不能晚于2月17日报到。
3.如因新冠疫情原因调整报到和返校时间,学院将另行通知。
(二)实习生离开实习学校的工作安排
实习生离开实习学校之前的离校工作,由实习带教老师和实习小组长负责组织完成。具体工作如下:
1.按照附件“校友邦平台”学生版操作说明进入系统完成实习成绩鉴定表上实习单位意见、指导老师意见、实习学生评价细目表等事项。
2.做好离开实习学校的交接工作。
3.归还全部借用实习学校和个人的资料、物品。
(三)实习生返校后的工作安排
实习生结束在实习学校的实习工作返回学校后,开展实习经验总结交流会和学院2024届师范生教学技能比赛。
1.实习结束后,各实习小组长将本组实习生的实习鉴定表交给实习带教老师,由带教老师将实习鉴定表(含分散实习学生的《实习鉴定表》)和书面实习带教总结提交学院教务科。
2.实习带教老师进行本组实习工作总结,返校后一周内交至学院教务科。实习带教老师组织完成学生鉴定表填写。
3.学院总结。学院根据实习学生、带教老师的总结,由学院教育实习领导小组负责人负责,写出全院教育实习工作总结,并报送一份给教务处备案。
四、实习期间的具体安排
(一)试讲阶段
2022年12月31日前,各位指导教师组织学生完成试讲。各位指导教师应认真负责,悉心指导,最少全程听完每位同学无生课堂20分钟的教学,对不符合要求的同学要重新试讲,直到合乎要求为止。
(二)见习阶段
实习生见习期间要求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2月20日至2月24日实习生见习。参加实习学校组织的实习生与指导老师见面会,听取实习学校领导校情介绍和实习学校的实习要求。
2.听取原班主任工作经验介绍,接触实习班级,了解学生并拟定实习期间班主任工作计划。
3.听原任课教师的讲课,开展备课、试讲活动;考虑和拟定教育调查提纲,制订详细的备课、试讲、上课、评课及开展其他活动的日程安排表。
4.实习生与原任课教师、班主任商谈接班的具体事宜。
5.各实习小组制定实习工作安排表和办公制度。
6.实习生随班听课,随原班主任见习。
(三)实习阶段
1.教学工作实习
(1)自2月27日起转入实习阶段,开始上课。
(2)实习生按教学年级和课程组成备课小组,集体备课,对教学目的、重点、难点和教材教法进行认真讨论。
(3)实习生要按教学原则组织课堂教学,教案未经指导教师审批不得进课堂授课。尽可能实习各种类型的课,尽可能争取多上课。上课后,备课小组要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及时进行评议,实习生要及时批改学生作业。
(4)同一学校的实习生要经常相互听课并做好听课笔记,在教师指导下评课,互相切磋、共同提高。
(5)实习生除听任课教师讲课和实习学校安排的观摩课以外,还必须听同备课小组同学的实习教学课4课时以上。
(6)小教、学前专业带教老师在各个实习点遴选课堂教学有特色的优秀实习生上一堂示范汇报课,向实习学校教师和当地教育局领导汇报。
2.班主任工作实习
(1)实习生的班主任实习与教学实习同时展开,在原班主任指导下进行。
(2)班主任工作实习阶段,可针对个别学生的优缺点进行一些家访,做到鼓励先进学生,促进后进学生。
(3)要深入学生当中,了解情况,带领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
(4)小学教育专业学生要运用教育科学理论指导班主任工作实习,做好思想工作和调查工作,参与组织主题教育、少先队活动和社团活动,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都得到发展;参与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教育活动的组织与指导,获得积极体验。(在教育实习手册上要有文字记录)
3.教育调查实习
实习生利用课余时间可对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写出详细的调查报告:
(1)本地区社会发展对教育的要求。
(2)小学(幼儿园)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进展与实施情况及基础教育对教师教育的需求,以及当地义务教育实施的情况。
(3)小学(幼儿园)师资状况(学历状况、素质状况、需求状况等)调查分析。
(4)实习学校的基本情况、办学特色和经验;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及教育教学经验。
(5)小学生(幼儿)心理、生理特点,学习态度与方法,知识结构与智能水平,思想品德素质等。
(6)井冈山大学师范类毕业生从教状况追踪调查。
(7)小学(幼儿园)实施课改的新要求。
要求:实习生在实习学校实习结束前完成实习总结(不停课),填写好《实习成绩鉴定表》(一式两份),清理借用物品,办理离校手续。各实习小组用大红纸写好《感谢信》张贴在实习学校醒目位置,以表示对实习学校的感谢。《教育实习鉴定表》加盖实习学校公章后集中封存,实习小组长交给各县(市、区)带教老师,再上交学院教务科。
4.开展研习活动
实习指导老师组织各实习点学生开展教育实习经验交流、教学设计文本研讨、教学视频案例观摩评议、主题班会评议、“双困”特殊学生个案研讨以及基础教育调研报告研讨等形式多样的研习活动,并形成研习活动记录上交学院教务科。
(四)实习工作总结及教学反思阶段
1.学生返校后第一周,班主任组织2024届师范类专业学生召开一次班会,布置返校后的教学工作安排及教学技能比赛事项。
2.做好实习工作总结及教学反思。每位实习生写一份总结(2000字以上),填写实习总结鉴定表,做好实习工作材料的收集、汇总,实习小组长协助带教老师收齐实习材料上交学院教务科。
3.学院以班为单位组织学生开展实习工作经验与体会交流,安排每位同学介绍自身实习体会与经验,并做好记录和报道工作。
4.学生返校后,学院组织师范生教学技能比赛。每个专业实习生开展院级师范生教学技能比赛,按参加比赛学生人数的5%、15%、15%评出一、二、三等奖,由学院对获奖学生进行颁奖。
5.组织师范生参加全校师范生教学技能比赛,比赛方案和具体比赛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各阶段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2022年12月31日前 | 完成实习前试讲 | 各指导老师 |
2022年2月13日启 | 安排学生下实习点 | 教务科、各带教老师 |
2023年6月10日 | 实习生返校(顶岗实习的学生除外) | 教务科、各带教老师 |
学生返校后第一周 | 实习生开展实习工作总结及教学反思 | 教务科、相关老师 |
2023年9月30日前 | 学院组织开展2024届师范类教学技能比赛准备、比赛、表彰 | 教务科、相关老师 |
五、教育实习学校安排
详细见学校教务处的安排表。
六、实习考核
师范生教育实习考核由实习学校领导小组及其指导教师、学院领导小组及其指导教师按要求共同完成。考核应坚持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同伴评价与教师评价相结合、实习学校评价与高校评价相结合的原则,主要从教学工作、师德师风、班级管理以及教研工作等方面进行。实习学校指导教师评定的成绩占60%,学院指导教师评定的成绩占40%。
1.教育实习成绩构成比例:师范专业学生的教学工作实习成绩占总成绩的50%、班级管理工作(或其它形式的学生工作)实习成绩占30%、教研工作实习成绩占20%。
2.实习成绩按百分制评分。
3.教育实习考核总成绩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实习生总数的15%。
4.教学工作的单项实习成绩不及格者或因病因事请假超过教育实习时间三分之一者或擅自离岗(旷课)连续1周以上者或师德师风不合格者,教育实习考核总成绩为“不合格”。
5.实习结束后带教老师要向学院教务科提交《实习鉴定表》(含分散实习学生的《实习鉴定表》)和书面实习带教总结、带教教师工作记事本。
6.所有实习学生返校后,《教育实习手册》、教育调查报告交各学院教务科审核并存档。
七、教育实习的注意事项
1.所有毕业生必须参加教育实习,未参加教育实习的学生不能毕业。凡实习期间离开实习岗位达到两周的学生,将没有资格参加实习成绩评定。
2.实习生必须正确对待教育实习,认真备课、上课和听课,做好教学和班主任工作,虚心听取指导教师意见,按时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
3.实习学校实习生必须服从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和实习学校的领导,严格遵守实习学校的规章制度,因事因病请假必须经学院、学校教务处和实习学校三方批准。
4.实习期间要严格遵照实习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和实习学校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5.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必须增强安全保护意识,防止发生人身或财物安全事故。
教育学院
2022年11月24日